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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2018-03-31

浏览量(153)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802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族激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逊电子”)持有深圳市明信测试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信测试”)51%股权。麦逊电子于 2018 2 5 日与吴少华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麦逊电子以人民币 3300万元的对价将持有的明信测试 11%的股权出售给吴少华先生,本次交易后,麦逊电子仍持有明信测试 40%的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按照交易双方协商定价进行转让,资产出售预计产生收益 9255 万元,将对公司 2018 年一季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出售资产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出售资产的批准权限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姓名:吴

少华性别:男

国籍:中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明信测试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明信测试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 16

法定代表人:吴少华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 12 31

经营范围:ICT 测试夹具、FCT 夹具、小型电子测试设备的开发;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ICT 测试夹具、FCT 夹具、小型电子测试设备的生产。

2、本次转让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转让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 51%

吴少华 44.5%

宋涛 3%

吴红平 1%

赵建蓉 0.5%

合计 100%

转让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吴少华 55.5%

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 40%

宋涛 3%

吴红平 1%

赵建蓉 0.5%

合计 100%

3、明信测试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6 1231 (经审计)

15969.85 6679.34 22330.94 2243.89

2017 1130 (经审计)

11046.31 6400.71 13907.44 -278.63

上述 2016 年相关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2017 年相关财务数据经深圳同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交易的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国众联评报字(2018) 2-0013 ),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评估报告的基准日为 2017

11 30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明信测试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28025.50 万元。

麦逊电子以人民币 330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明信测试 11%的股权转让给吴少华先生。本次股权转让作价公允,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其他说明

公司不存在为明信测试提供担保、委托明信测试理财,以及明信测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深圳市明信测试设备有限公司 11%股权

转让方: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吴少华(乙方)

2、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300 万元,由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3、付款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30%的首期股权转让款 990

万元人民币;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支付 40%的股权转让款 1320 万元,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乙方支付剩余 30%的股权转让款 990 万元。

(2)乙方应按照上述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4、税费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和缴纳。

5、合同的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用于履行相关手续需,所有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它安排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转让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吴少华先生担任明信测试总经理一职长达七年,对行业发展趋势与竞争格局有深入的了解,对明信测试的未来发展战略有着清晰的思路,是经营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本着为明信测试未来发展考虑,经与明信测试管理层协商,麦逊电子将明信测试的 11%股权转让给吴少华先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在业务方面,由于明信测试主营业务与大族激光主业相关性不大,且明信测试业务规模较小,转让明信测试的股权不会对大族激光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在财务方面,本次出售的 11%股权转让价格为 3300 万元,产生税后收益约 2056万元,留存的 40%股权评估价格为 11210 万元,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后,产生税后收益约

7199 万元,以上合计对公司 2018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 9255万元。吴少华先生个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认为其具备按期付款能力。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资产评估报告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3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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